全省推广事故处理“电子化”,调查、审核、调解分离,现场证据实时传至交警内网
泉州网讯 (记者谢伟端)交通事故由一名交警包办的模式将改变。昨日,省交警总队在泉港召开新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推介会。全省将推广泉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事故发生后,证据将现场采集,实时传到公安内网,并由事故当事人现场确认,这些证据都不能被更改。
据介绍,目前,交警处理事故都是手工绘制现场图、手工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而且这些工作往往由一名交警包办。而事故组交警每天要接很多起案件,这些繁杂的工作让他们不堪重负,这也造成一些法律文书不时出现疏漏,比如,有的交警把当事人的身份证写错了,有的证据链收集不完整等。此外,还可能出现事后更改证据的情况。
昨日推广的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要求,事故勘察取证组交警接到指挥中心电话或短信报警后,就驾驶配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车辆赶赴现场。事故现场若有人被困,交警首先应利用破拆工具强行打开车门,把困在事故车里的人救出。随后,用数码设备现场拍照,现场摄像,用精确度达到0.01米的激光设备现场测量,照片和测量信息将借助3G无线网络实时传送到交警部门的内网。
取证完毕后,交警通过管理系统现场打出法律文书,交给事故当事人签字;如果是简易交通事故,交警还可以现场制作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实现快速准确处理。调查获取的原始证据材料一旦传到该管理系统,就在交警网上公开,证据就不可更改、删除,确保了证据的真实、可靠。
现场勘察取证后,证据将交由交警事故处理法制股审核,由交警大队交管股审批,制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善后赔偿调解工作也将进行。
法制审核组交警专门负责案件证据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接待市民,对当事人住院、伤情进展、医疗费使用、垫付等进行全程跟踪,对扣押车辆、货物放行处理进行解说、告知;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事故双方进行解释、指导经济赔偿、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等协调工作。
省交警总队长崔宗建说,这种模式使得证据不可更改,排除了目前事故处理靠经验,人工操作形成的人为因素,提高了事故处理的可信度,减少事故处理的矛盾和纠纷,降低案件上访率,促进社会和谐。所有案件都上网,使案件处理更加透明、公正,并得到有效监督。同时,将改变交警一案办到底的局面,实现勘察取证、法制审核、调解服务三项职能的彻底分离,岗位职责明确,使事故处理程序更加规范、合法,“不再出现像有的案件拖很久才办完的情况”。他说,“泉港交警大队的做法目前在全省甚至全国都处于领先位置。”昨日,全省所有交警支队、大队的负责人都到泉港观摩,泉港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将尽快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