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网载:&ldqu;要是他把我的工资及时给了,我还会把这个手机拿回来还他的。&rdqu;保姆张芸(化名)声称不满雇主欠薪,就偷了雇主一部&ldqu;不起眼&rdqu;的翻盖手机。主人报警后,她傻眼了:&ldqu;真没想到那款手机恁贵,值6万多。&rdqu;昨日(6月27日),郑州管城法院审结这起保姆盗窃雇主手机案,认定保姆张芸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保姆张芸偷雇主的手机固然有错,但看一看她偷手机前后的经过,则又因其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而唏嘘不已。
&ldqu;干了44天,他还不提发工资……&rdqu;44天还不提发工资真是令人不可思议,能使用价值6万多的手机,为什么不能及时给保姆发工资呢?&ldqu;介绍人说,10天发一次工资&rdqu;,是介绍人在撒谎,还是雇主不守信用?对此,一个身份卑微的保姆能有什么办法?谁能帮她说一句&ldqu;不按时发工资也是一种罪&rdqu;?然而,事实证明,没有人能帮她说这句话,估计也没有哪条法律会针对不按时发工资而作一个什么规定,也很少有人去追究不按时发工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因为制定规矩的人都能按时领到工资,而不能按时得到工资的人则又无权制定规矩。不发工资,你可以气愤,却不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去制裁别人。一句话,欠工资的雇主什么事儿也没有,因不能按时得到工资而偷雇主手机的&ldqu;保姆&rdqu;却遭到了重判。
&ldqu;我不知道手机有那么贵!&rdqu;庭审时,张芸说,&ldqu;我不懂法律,他欠我工钱没给,我想着这手机也就一两千块钱,正好抵我工钱了。&rdqu;对张芸的说法,笔者能够理解,我就跟他一样,有眼不识货,100多万元的小车我也总以为只是十几万元而已,外行嘛!那上面又没写着手机价值6万多元,谁想到那些有钱人会这样大手大脚呢,不是连一个保姆的工资都不按时发吗?别说她不知道雇主的手机价值昂贵,可以说,她跟我一样根本就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6万多元的手机。唉,谁要她不知道呢,算她倒霉吗?
进城做家政工作只是为贴补家用,却想不到惹上了牢狱之灾,实在令人唏嘘。有人说,虽然雇主的手机标价是6.8万元买的,还有发票,但应该核查一下手机购买的时间,若是一部旧手机就不能值6.8万元了,何况手机也已被及时追回。这反映出人们对保姆刘芸命运的同情,也是有关部门应该注意的细节:若行为人并没有认识到所盗窃财物所具有的巨额价值,也就是说,其主观上没有盗窃价值如此巨额财产的故意,那么,能否以此为其适量减刑呢?
偷手机肯定是犯了罪,无论手机的贵贱都是偷,但总觉得保姆受到的责罚远远超过了她的过失,不知这10年相当于贪官们贪多少的罪?笔者毕竟是&ldqu;判案&rdqu;的外行,不懂其中的门道,只有空谈,哪位内行能站出来帮&ldqu;保姆&rdqu;刘芸说说有力量的话?
(转自: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