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绍兴成为全国40个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届时将在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企业门店建设等方面获得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这是继2010年杭州市、2011年金华市成为全国家政服务体系试点城市之后,我省第三个全国试点城市。
试点工作将支持一批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的大型龙头家政企业加快连锁门店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训实际操作教室等服务设施和专业设备建设;支持一批中小专业型月嫂、婴幼儿早教和居家养老家政企业加快门店和员工暂住帮扶室改造,加强办公系统及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添置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专业服务设备。同时,国家支持试点城市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新型模式。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支持标准原则上每个城市不超过1200万元,网络中心不超过300万元,每个大型龙头家政企业不超过150万元,每个中小专业型家政企业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
(转自: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