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保姆到岗当天就偷走业主家珠宝,近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1月30日,张某到南山区白石洲一家政公司应聘保姆职位。当日,该家政公司即雇佣张某到南山区白石洲被害人李某家中当保姆,李某将张某安排至家中的保姆房居住。
当晚9时许,张某独自一人在主卧室内翻找值钱物品。在床头柜的抽屉中,将装有一条黄金项链和一个浅绿色玉石吊坠的红色首饰袋盗走。第二天一早,张某将红色首饰袋放进自己的挎包内,以检查健康为名离开雇主家,随后到华强北将黄金项链以人民币4560元的价格出售给一珠宝行,并将玉石吊坠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