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扔垃圾先交钱
“没有收据,随便写个收条,保洁员能随意上门收取卫生费吗?”昨天,租住在义乌西城路副食品市场对面的姚先生致电新报反映,他已交过卫生费,到楼下扔垃圾,却被保洁员加收了“清理费”。
姚先生租住在三楼,去年12月底刚搬来。“今年元旦一过,就有个大爷上门来收卫生费,说是每月30元。当时公司刚搬来,手忙脚乱,想想一个老人家,也就给了。”姚先生给记者出示了一张收条,“他说没发票、没收据,也不识字,条子还是我代写的,他盖了一个手印。”
此后,每到月初,这个大爷就准时上门来收卫生费。上月,姚先生拿着收条向公司老板报账,结果被拒绝了。“老板说,已经向社区缴纳过卫生费,每个员工20元,没道理还要出这笔钱。”姚先生一听也有道理,况且自掏腰包也犯不着。
5月初,当老人再次上门催缴时,姚先生拒绝了,要求对方给个说法,或者出具正规凭证。这一来,他才弄明白自己交的这笔糊涂钱,“原来大爷是副食品市场的保洁员,负责西5号门至9号门口路段的卫生清理。他说楼下的垃圾桶是给市场商户使用的,西城路这一排住户的垃圾如果要他清理,等于增加工作量,自然要另收费。”
姚先生很无奈,说西城路这一侧没有垃圾桶,只能扔在靠市场这一侧的垃圾桶里。“我们不煮饭,生活垃圾本来不多,两三天才扔一次。老人说自己工资低,要靠这笔钱贴补。本来多付这点钱也无所谓,可他步步紧逼,不给钱就把垃圾从楼下拎回来,这就感觉很不好了。”他想想有些气人,跟大爷发生了口角。
【记者核实】
个人收费不合规
经营户无奈妥协
昨天中午,记者在副食品市场西8号门口找到了正在清理垃圾的保洁员韩大爷。他来自河南,今年60岁。韩大爷说,保洁公司每月只发1400元钱,如果只是清理市场商户的垃圾,还比较轻松。但门前这条小巷布满小吃摊和各类经营场所,产生的垃圾全部堆放到市场各进出口的垃圾桶里,“每天要清理出整整四大车,收点钱难道不应该吗?”
韩大爷承认收取垃圾“清理费”是他的个人行为,按照垃圾产生的多少,每月向每家收取20~60元的费用,“主要向经营性场所收点钱,楼上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免费帮他们清理的。”他说,这些店面、公司收取的费用每月也才400多元,他觉得自己的做法并不过分。
对于姚先生提出交两笔卫生费的说法,韩大爷说:“不交钱也行,他的垃圾让社区来清理,反正不能扔我这里,否则我还要把垃圾丢回去。”他告诉记者,去年建设社区曾出面阻止他收取这笔费用,“那他们的垃圾我就没义务清理,两个月就堆成山,后来还是公司多付了我900元钱才清理掉的,他们都愿意付这点钱。”
在5号门对面开副食店的徐先生证实了韩大爷的说法,“社区来收过卫生费,但我们都没交。因为给了钱垃圾照样没地方扔,那还不如给保洁员。”徐先生说,其实卫生费交给谁都行,只要垃圾有人清理就行。附近小吃店的店主也表示,让老人帮忙清理,交点费用也应该。至于保洁员能否随意收费,店主普遍认为这是违规操作,但也是无奈之举,“就当我们一起花钱雇他。”
【部门回应】
要求保洁公司加强监管
记者就此联系了义乌市农发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市场保洁工作是经过招投标,由专业保洁公司承包的。“具体怎么运作我们不干涉,只要环境卫生保障到位就行。”该工作人员说,保洁员向周边经营户收取垃圾清理费的事此前他们并不知情,“这种做法肯定不合适,我们会与保洁公司协商,要求他们加强监管。”
义乌北苑街道建设社区主任施泽涌也回应:“这是无理收费,经营户不应该缴纳。”他说,此前与农发公司有过协商,市场周边的保洁由农发公司承担。“保洁员本来就有义务清理这条小巷旁的经营户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并非额外工作。”
施泽涌表示,此前社区向经营户收取卫生费,但多数拒绝缴纳,宁愿把钱给保洁员,造成了现在这种不规范的局面。“保洁员嫌工资低,不能转嫁到商户头上,这是保洁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他说,社区此前已劝阻过多次,但经营户照样向保洁员“买单”,“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得由保洁公司出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