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向来是家政工的用工高峰,可昨天多位市民向记者反映,小长假期间,他们不得不“谢绝”保姆,而根源在于三倍薪酬。
端午3天多掏320元
家住翠岗新村的许先生家只有一个老人照顾孩子。今年初,他们雇了一个保姆,月薪2400元。“前两天,保姆就暗示说好多单位都很辛苦,端午还要加班,但能拿3倍工资。”
听者有心的许先生算了笔账。2400元月薪,平均每天80元,小长假3天,10日、11日双倍工资,12日3倍工资,算下来3天要掏560元。跟平常相比,足足要多掏320元。一番权衡后,许先生干脆给保姆放假3天。
更多人选择发红包或送礼品
和许先生有着同样想法的“雇主”不在少数,但也有部分雇主通过其他方式“补偿”。“我一般都是包个100块钱的红包意思一下。”市民金先生说。
此外,也有市民会买点粽子、月饼之类的时令礼品送给保姆,既发了福利,也联络了感情。
多数保姆不享受加班费
保姆索要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否有依据?江苏乐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剑表示,《劳动法》中对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只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而保姆、钟点工与雇主之间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一般都享受不到加班费的待遇。
不过,如果家政服务人员与所在的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成为该公司的全日制员工,则应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但这笔加班费应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家政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