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常听到人们关于找保姆的各种抱怨,或是保姆价高难求,或是中介不守信用,或是工资结算纷争……这,正是福州家政市场乱象的真实写照。
刘洁,从生小孩到孩子三岁大,先后请了十几个保姆。“有些我不满意,有些我满意但很快被家政公司叫走了。”今年,刘洁决定自己开一家家政公司,“为像我们这样有需要的家庭服务”。从消费者到公司经营者的转变,让她更深入地了解到这个行业的多种问题,她开始为新生的公司苦恼。4月23日,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一成立,刘洁的“港湾家政”立刻成为其会员单位。
不只是“港湾家政”,更多的消费者与家政服务企业,把破解乱象的希望寄托于福州家庭服务行业协会。
市场需求大 行业问题多
去年底,商务部《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第一次明确我国家庭服务行业由商务部承担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成为当时正在筹备中的福州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的助推器。而在此之前,家庭服务行业一直处于多头管理的局面,涉及工商、商贸、民政、妇联、街道等多个部门。
在福州家庭服务行业协会成立前,福州有关部门曾于去年对家政市场做过调查:福州市区人口218万户,约60%有家庭服务需求,按一个家政服务员可为3个家庭提供服务计算,福州家政服务市场需43.6万个岗位,按每个家庭年均消费3000元计算,年消费总额将达39亿元。
一边是市场需求大,另一边却是行业问题多。
据统计,目前福州共有家政公司约180家,其中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的占比不到5%。全市家政从业人员近十万人,绝大部分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90%以上是外省区市农民工。服务企业绝大多数实行的是中介制,在企业管理、培训、保障等方面均存在严重不足。
签推广合同 保三方权益
为改善这一局面,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拟推出业内第一份推广合同。
从南平来福州做保姆的陈爱丽,3个月内已换了4家雇主,她还同时去3家家政公司登记。“就希望能找到好一点的雇主。”小丽说,“因为工资、保险、安全什么的都没保障。”由于现在家政公司普遍采取中介制,从业人员基本都不是正式员工,很难受到《劳动法》相关条例的保障,只能根据签订的合同依循《合同法》求得保障。
这种行业现状,也让雇主深受其害。家住鼓楼区鼓东街道的何阿姨,不久前由于保姆操作不当,家里新买的电冰箱没两天就坏了。何阿姨要保姆赔偿,保姆第二天就走了,再也联系不上。何阿姨去找中介公司,却发现这是家“一张办公桌、一部电话机”的黑中介,早已关门走人。
“如果签订推广合同,就大不一样了。”生生润家政(被商务部评为“家政龙头企业”)董事长杨燕飞向记者展示了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制定的《福州市家庭服务合同》。这份合同目前还在修改中,年内将正式公布。
记者看到,合同对甲方(消费者)、乙方(家政服务机构)、丙方(家政服务员)的权责都做出明确规定。如合同的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中明确规定:须建立家庭服务员的工作档案;接受并协调甲方与丙方的投诉;建立家庭服务员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当甲方、丙方各自的人身权益以及经济利益受到侵害时,乙方有义务为双方进行协调处理但不承担相关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协会会长林桂辉说,由于合同由资深从业者、有关专家等共同讨论拟定,以其全面到位受到业内认可,已有一些会员单位先行试用了。
上协会网站 查保姆信息
该协会现有39家会员单位,几乎包括福州市所有规模较大的家政公司。所有会员单位都被要求:从业人员须岗前培训,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并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协会还公布行业统一的投诉热线:0591-87612312。
协会还建设了网站(www.fzjx.org)。每一名在会员单位登记的从业人员,在网站上都有自己的从业资料。其中,“从业户籍”引人关注,如果该从业人员从一家家政公司转到另一家,需前者出示“工作情况证明”才能“转籍”,其工作经历将被所属公司跟踪记录。如从业人员或家政服务企业发生侵害消费者权利的事件,协会查实后将在网上发出消费警示;如从业人员业绩优良,得到客户好评,也将为其顺利找到下一家雇主大大加分。
该信息系统的建设同样对企业有益。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常存在有的企业供过于求,有的企业供小于求的情况。现在,每家会员单位都会及时将供需情况发布在网站上,有利于企业间的资源优化配置。
此外,消费者还可在网站上查询指导价。指导价为协会每月从大量采集的数据整理而来,根据市场情况而变动。使用过该网站的市民肖依伯对此赞不绝口:“家里有没老人,小孩多大,要不要接送……找保姆时这些细致的问题都被考虑到,只要点击选择,就可轻松查出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