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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不符合沪Ⅳ排放标准不得上
来源: 本站 编辑: admin 日期: 2009/11/7 9:28:42 浏览: 950
近日,本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11月1日起,不符合上海市质监局制定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地方标准(简称沪IV)的车辆将不能上路,该标准将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成为强制性标准。
据悉,为迎接世博会,率先实施机动车尾气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将是上海全市的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车辆,即一般家用轿车和公务用车都在该标准范围之内。而中石油、中石化等生产销售企业已完成了企业原料调配、生产储存等设备的改造。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吴建融透露,从11月1日起,上海将执行“沪IV”标准,届时上海汽、柴油的品质和价格将向北京市看齐,涨幅在0.3元至0.4元之间。
据了解,上海目前加油站约有800座,除民营加油站外,中石化约550座、中石油150座。中石化近期表示,新标准汽油已在本月进入中石化的部分加油站。但上海当地的一家石油零售企业负责人叶先生表示,上海市场未必会在11月全面上市新的汽、柴油,普及需要一个过程,“一要看老标准汽油的销售情况。如果11月1日有些加油站还没有销售完国Ⅱ标准的汽油,肯定要等销售完毕之后,再注入新汽油;另外,10月份中石油和中石化国Ⅱ标准汽油的批发库存的多少,也是确定新汽油进场时间表的一个因素。”
此外,伴随着成品油标准的提升,低标号成品油也面临着淘汰,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吴建融表示,11月1日后90号汽油将全面淘汰,而本月调整的出租车运营价正是考虑到了这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