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新闻
杭州飙车案 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
来源: 编辑: 日期: 2009/7/21 0:00:00 浏览: 1936
倍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7月15日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进行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3年。此次事件惊动了社会各界人群,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害人谭卓的亲属、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群众60余人对庭审情况进行旁听。
● 事件始末
2009年5月7日20点左右,出事地点是在杭州市区文二西路紫桂花园和德加公寓两个小区门之间的斑马线上,一名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在穿越斑马线时,被一辆飞驰的改装三菱EVO跑车撞死,年仅25岁。
『坐在警车里的肇事司机胡斌』
据悉,当时谭卓疑似在要去看电影的路上。而被告人胡斌当时驾驶改装车,与同伴互相追赶,严重超速行驶,事后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委托鉴定,胡斌事发时车速为84.1~101.2公里/小时,而当场路段的限速仅为50公里/小时。
『被害人谭卓』
据现场目击路人说明,当时被撞者谭卓被肇事人胡斌的车撞飞起来,在空中翻了跟头再落到地上,掉下来的位置以离被撞的斑马线有20多米远的距离了。伤者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