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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收缴业主变更通告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日期:2011/6/7 9:57:01

  因供水经营权移交,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池店、桥南和江南等片区的用水户的水费收缴业主变更为泉州金浦供水有限公司。请该片区已在工行和建行办理水费代缴代扣业务的用水户,自通告之日起至2011年6月26日之前持原水费缴交户号(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户号)、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代扣水费的银行存折(卡),到泉州市工行和建行原开户行服务网点重新办理水费缴交业务委托书,生成新户号(泉州金浦供水有限公司户号)后方能实现水费缴交正常化。逾期未办理该业务的用水户,将视为主观造成水费拖欠,届时,我公司将按照城市供水条例和供用水合同以及水费拖欠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上工作造成不便,请相关用水户谅解并主动配合我公司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正常用水。

  泉州金浦供水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