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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医疗救助将实现一体化 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来源:张君 编辑: 日期:2011/6/26 17:28:12
本报福州讯(记者 张君)福建又一个关于民生保障的专项规划——《福建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日前出台。到2015年底,全省所有城乡困难群众将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五年内,全省新增各种福利机构养老床位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0张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水平逐步提高。此外,在应急救灾方面,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应急服务时间将缩短至8小时以内。福建计划从今年起规范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措施,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保障水平,让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调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城乡医疗救助将逐步实现一体化,筹资标准和救助水平逐渐统一,民政部门将建立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办法,提供快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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